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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艺术院校(综合类)专业设置及考试内容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4/30/200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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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国艺术院校(综合类)专业设置及考试内容〗的最新评论:
        北京舞蹈学院

      专业考试内容

      1、表演专业(芭蕾舞表教合一方向)

      初试:(1)芭蕾基训(包括技巧)

      复试:(1)剧目或“变奏”(自备音带)

      (2)舞蹈模仿能力:

      ·性格舞

      ·现代舞

      (3)音乐即兴表演能力测试

      三试:(1)芭蕾基训

      (2)剧目或“变奏”(自备音带)

      (3)口试

      2、表演专业(中国古典舞表教合一方向)

      初试:(1)中国古典舞基本功能力测试

      (2)模仿能力测试

      复试:(1)剧目表演(自备音带)

      (2)即兴表演能力测试

      (3)节奏测试

      (4)教学能力测试

      三试:(1)中国古典舞基本功能力测试

      (2)剧目表演

      (3)口试

      3、表演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方向)

      初试:(1)剧目(组合)片段表演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

      (2)民间舞模仿能力测试

      (3)即兴表演

      三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

      (2)剧目表演

      (3)口试

      4、表演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教合一方向)

      初试:(1)剧目(组合)片段表演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

      (2)教学能力测试

      (3)一组动作三种表现(现场抽题)

      三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

      (2)剧目

      (3)口试

      5、表演专业(国际标准舞方向)

      初试:(1)国际标准舞比赛套路(摩登或拉丁)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芭蕾基训)

      (2)国标舞比赛套路(摩登、拉丁各一曲)

      (3)身体素质与表现力测试(现代舞)

      三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芭蕾基训)

      (2)国标舞艺术表演类剧目表演

      (3)口试(先用英语作一分钟自我介绍)

      6、表演专业(音乐剧方向)

      初试:(1)自我表述艺术履历与朗诵 (诗歌、散文、童话、戏剧影视台词片断均可,各限2分钟)

      (2)歌曲演唱(中外作品均可,美声、音乐剧、通俗唱法的作品为主,自备钢琴乐谱或伴奏带)

      复试:(1)歌曲演唱与视唱练耳(歌曲演唱要求同初试)

      (2)舞蹈表演(自备音带,限2分钟)

      (3)即兴小品

      三试:(1)朗诵(要求同初试,含即兴朗诵)

      (2)体态动作模仿

      (3)歌曲演唱(要求同初试,用中文演唱)

      (4)即兴小品(音乐感受)

      (5)命题小品

      7、表演专业(服饰表演方向)

      初试:(1)量体:测定身高、体重、三围尺寸、

      形体比例、皮肤、发质等(自备泳装);

      复试:(1)自选舞蹈以及其它专长展示(音带、用具自备,不超过3分钟)

      (2)基础绘画能力

      三试:(1)模特技巧(步态、造型、乐感等)

      (2)口试

      8、舞蹈编导专业(中国舞编导方向)

      初试:(1)基本功测试(芭蕾基训)

      (2)自编小品表演

      复试:(1)编舞能力测试(1)

      (2)舞蹈构思(笔试)

      三试:(1)编舞能力测试(2)

      (2)音乐编舞

      (3)口试

      9、舞蹈编导专业(现代舞编导方向)

      初试:(1)基本功测试(芭蕾基训)

      (2)自编小品表演

      复试:(1)编舞能力测试(1)

      (2)舞蹈构思(笔试)

      三试:(1)编舞能力测试(2)

      (2)音乐编舞

      (3)口试

      10、舞蹈编导专业(电视舞蹈方向)

      初试:(1)英语笔试

      (2)语文笔试

      (3)影视作品分析与创意

      复试:(1)舞蹈编创能力测试

      三试:(1)自我介绍及口头表达能力

      1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服装 设计方向)

      初试:自带画具(我院提供画纸)

      (1)速写

      (2)素描

      复试:(1)色彩

      (2)创作

      三试:(1)面试 口试

      12、舞蹈学专业(舞蹈史与舞蹈理论方向)

      初试:(1)舞蹈表演或其他艺术专长展示(限时3分钟)

      (2)命题舞蹈评论

      复试:(1)语文(笔试)

      (2)英语(笔试)

      三试:(1)形体条件测试

      (2)口头表达能力测试

      1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外文化交流方向)

      初试:(1)英语笔试

      (2)语文笔试

      复试:(1)英语交流能力测试(口语测试)

      三试:(1)专业应用能力测试(案例分析)

      录取

      1、按照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考生参加全国文化高考,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主确定,属提前录取批次。

      2、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在该专业招生计划名额之内,且文化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将视情况分别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

      招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19号北京舞蹈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8935788

      传 真:(010)68451413

      E-Mail:bdajw@163bj.com

      北京广播学院

      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

      专业初试内容

      媒体创意

      ①自我介绍

      ②特长展示:文学作品或美术、摄影、电脑动画作品及其他才艺特长

      ③即兴评述(当场抽题,评述)

      摄影(电视摄影方向)

      ①自我介绍

      ②回答考官提问(高中所学的知识)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①自我介绍

      ②回答考官提问(高中所学的知识)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节目主持方向)

      ①单词、词组、句子朗读与模仿

      ②朗诵指定的英语短文

      ③回答考官提问

      艺术设计

      自带作品面试,作品要求10张以内,内容需包括素描、色彩、平面设计等(书法、摄影、计算机设计作品等均可),面试内容为有关美术基础常识及广告设计方面的常识等

      公共事业管理(制片管理方向)

      ①自我介绍及才能展示

      ②回答考官提问(文化艺术常识、社会现象评述)

      文化经纪

      ①自我介绍及才能展示

      ②回答考官提问(文化艺术常识、社会现象评述)

      广播电视编导

      ①自我介绍

      ②回答考官提问(考生可向考官展示本人文学艺术方面的作品和证书)

      表演

      ①自我介绍

      ②自选朗诵(自选小说片断、诗歌、寓言或笑话,时间限3分钟内)

      ③表演(主考教师决定)

      剪辑艺术与技术

      ①自我介绍

      ②特长展示

      ③美术、摄影作品分析

      ④回答考官提问

      摄影

      ①回答考官提问(考生可向考官展示自己的摄影、绘画、写生作品等)

      ②摄影美术作品分析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人像素描

      戏剧影视文学

      文学艺术知识问答:回答考官有关古今中外文学艺术知识的提问

      播音与主持艺术

      ①朗诵指定稿件

      ②朗诵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限2-3分钟)

      动画

      命题默写(90分钟),个人作品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可随卷上交

      互动艺术

      面试,个人作品及各类获奖证书展示,可上交复印件

      动画(动画技术方向)

      命题默写(90分钟),个人作品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可随卷上交

      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音响导演方向)

      面试:视唱练耳

      音乐学

      面试:视唱练耳

      数字媒体艺术

      ①自我介绍(中、英文自选,限时2分钟)

      ②回答考官提问

      ③命题故事(语言表达或图画表达)

      专业复试内容

       ⑴文化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高中文化课中的语文、数学、外语)。只报考艺术设计、表演、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动画等7个专业的考生及只报考高职专业的考生,不参加此项考试;其他报考媒体创意、摄影(电视摄影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节目主持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制片管理方向)、文化经纪、广播电视编导、剪辑艺术与技术、戏剧影视文学、互动艺术、动画(动画技术方向)、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等14个专业的考生均参加此项考试。

      ⑵分专业复试内容

      媒体创意(复试费100元)

      ①面试:a、回答考官提问:绘画、美术、摄影、计算机及网络基本知识考查

      

      b、指定内容现场评述

      ②笔试:广播影视节目及网络音频作品分析

      摄影(电视摄影方向)(复试费100元)

      ①面试:a、自我介绍 b、摄影、美术作品分析

      ②笔试:电视节目分析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复试费100元)

      ①面试:a、自我介绍 b、命题演讲

      ②笔试:电视节目分析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节目主持方向)(复试费120元)

      ①朗读指定英文稿件(准备3分钟)

      ②用英语讲故事(材料自备,2分钟内完成)

      ③英语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4分钟,评述限2分钟以内)

      ④回答考官提问(中、英文)

      艺术设计(复试费100元)

      笔试:a、素描写生 b、广告设计创作

      (考生自备绘画设计工具:铅笔、橡皮、画夹、水粉颜料、调色盒、水粉笔、洗笔水瓶、尺子;另外,考生可带自己习惯用的工具,如彩色铅笔、迈克笔等)

      公共事业管理(制片管理方向)(复试费100元)

      笔试:a、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b、看一部短片,按题目要求完成写作

      文化经纪(复试费100元)

      笔试:a、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b、参考所提供的策划文案模式,根据给出的活动背景及要求,完成活动策划方案的写作

      广播电视编导(复试费100元)

      ①面试:a、根据考官提供的背景资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背景资料为从报刊上摘录的有关人或事物的客观报道)

      

      b、回答考官提问

      ②笔试:广播电视节目分析

      表演(复试费100元)

      该专业分初试、二试和三试,初试合格者进入二试,二试合格者进入三试(三试另收费100元),三试考试地点在北京广播学院,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①二试:a、朗诵(自选小说片断、诗歌、寓言或笑话一篇,根据主考教师要求进行)

      b、声乐(自选歌曲一篇,无伴奏)

      c、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等)

      d、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②三试:a、面试并录像 b、艺术特长展示 c、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剪辑艺术与技术(复试费100元)

      ①面试:a、照片组合叙事 b、综合能力测试

      ②笔试:影视作品分析

      摄影(复试费100元)

      笔试:a、命题故事(故事可以用文字表述,也可以用五幅图画表述)

      b、影视片分析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复试费100元)

      ①色彩(静物或默写,考试形式考前定)

      ②创作。根据命题(一段文章、一首诗或剧本等)所限定的情节、气氛进行人物或景物(环境)的设计,绘制效果图。创作注重考察考生的观察、想象和表现的能力。(画种、形式不限)

      ③面试:考生本人情况介绍(可自带作品展示),美术摄影作品分析、美术基础知识等

      戏剧影视文学(复试费100元)

      ①电视剧剧本写作(片断):给定一些剧本元素,如时间、空间、人物、事件等,写一个动作细节;给定一个情境,写出一段对白

      ②影视剧评论写作:观摩一部电影或一部短篇电视剧,写一篇1500字的评论文章

      播音与主持艺术(复试费120元)

      面试录像:

      ①朗诵自备文学作品

      ②主持小栏目(依据指定材料,可做适当改编,设计成广播电视小栏目,用口语主持播出,限3分钟以内)

      ③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④回答主考提问

      动画(复试费100元)

      ①素描(写生人头像,180分钟),速写(人物动态2张,30分钟)

      ②色彩(静物,180分钟)

      ③命题创作(用4—10幅的连续画面表述一个故事,手法不限,180分钟)

      ④面试(每人5-10分钟)

      互动艺术(复试费100元)

      现场临摹美术作品一幅(整体、局部均可,允许自由发挥,180分钟)

      动画(动画技术方向)(复试费100元)

      ①素描(写生人头像,180分钟)

      ②命题创作(用4—10幅的连续画面表述一个故事,手法不限,180分钟)

      ③面试(每人5-10分钟)

      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音响导演方向)(复试费100元)

      面试 、回答考官提问(考生可展示音乐特长,乐器自带,钢琴除外)

      音乐学(复试费100元)

      面试 、回答考官提问(考生可展示音乐特长,乐器自带,钢琴除外)

      数字媒体艺术(复试费100元)

      笔试:①艺术常识简答

       ②综合能力测试

       ③影视作品分析

      艺术类高职专业考试

      高职专业的专业考试一般不分初试和复试,有相通本科专业的高职考生可随本科专业考试,没有相通专业的高职考生单独考试。

      专业考试内容

      电视节目制作

      ①面试:回答考官提问

      ②笔试:电视节目分析

      表演

      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与表演本科专业相同

      播音主持

      面试:a、朗读指定稿件

       b、朗诵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限2-3分钟)

      (初试面试通过者还需参加专业复试的面试)

      (三)本科专业和高职专业的考试结果2004年3月下旬以信函形式通知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

      (四)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持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录取

      (一)学校规定,高考后录取时,考生的专业志愿以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为准,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二)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文件精神,学校规定,媒体创意、摄影(电视摄影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节目主持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制片管理方向)、文化经纪、广播电视编导、剪辑艺术与技术、戏剧影视文学、互动艺术、动画(动画技术方向)、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等14个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一般按高考总成绩(含数学),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节目主持方向)专业成绩全国前20名的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优先录取;其余13个专业中专业成绩全国前3名的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优先录取。

      艺术设计、表演、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动画等7个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文科考生不含数学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队,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

      (三)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文件精神,学校规定,电视节目制作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一般按高考总成绩(含数学),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表演、播音主持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文科考生不含数学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有关说明

      (一)考生接到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按专业考试合格证回执要求的内容及时间,将回执寄回我校招生办。

      (二)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试读一年的制度,被录取入学的学生,试读期满后,合格者正式办理学籍手续转入二年级学习,试读不合格者(包括德、智、体三方面)取消学习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就业。

      (四)学费标准:2003年学费标准如下(供参考,如有变动,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1、艺术类本科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及方向:10000元 /每学年

      摄影专业及方向:10000元 /每学年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10000元 /每学年

      表演专业:10000元 /每学年

      动画专业及方向:10000元 /每学年

      艺术设计专业:10000元 /每学年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及方向:6000元 /每学年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制片管理方向):6000元 /每学年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6000元 /每学年

      录音艺术专业及方向: 6000元 /每学年

      音乐学专业:6000元 /每学年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6000元 /每学年

      媒体创意专业:6000元 /每学年

      *剪辑艺术与技术专业:预计10000元 /每学年

      *互动艺术专业:预计10000元 /每学年

      *文化经纪专业:预计6000元 /每学年

      2、艺术类高职专业

      播音主持、表演专业:19000元/每学年

      电视节目制作:12000元/每学年

      (五)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北京广播学院各二级学院咨询电话  

      二级学院 系 别 专业名称 咨询电话

      新闻传播学院 传播学系 媒体创意 65779363

      电视学院 电视系 摄影(电视摄影方向) 65779422  65779304 65783303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电视节目制作(高职)

      国际传播学院 国际传播系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节目主持方向) 65783120

      广告学院 广告设计系 艺术设计 65783232

      媒体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制片管理方向) 65783100

      *文化经纪

      影视艺术学院 文艺系 广播电视编导 65783320

      65783287 周六周日正常 开通延通至晚10点

      导演表演系 表演

      表演(高职)

      *剪辑艺术与技术

      摄影系 摄影

      美术设计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广播电视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播音系 播音与主持艺术 65783213  65779454

      播音主持(高职)

      动画学院 动画艺术系 动画 65779279

      动画技术系 *互动艺术

      动画(动画技术方向)

      录音艺术学院 录音系 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 65783256  65779461

      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

      音乐系 音乐学

      信息工程学院 科学艺术 数字媒体艺术 6577931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北京广播学院招生办公室

      (从市内来,可乘728路公共汽车到梆子井站下车;乘1路公共汽车,在四惠站换乘312路汽车到梆子井站下车;或乘382路、342路、388路、731路、846路、815路公共汽车到定福庄站下车;或乘即将开通的地铁八通线到定福庄站下车。)

      电 话:65779370、65779256、65779141(传真)

      邮政编码:100024

      网 址:www.bbi.edu.cn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考试内容】(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

      【影视传媒系(影视学)】

      初试:(A)语言表达;(B)文学艺术基础知识口试。

      复试:(A)口试:构思阐述及新闻述评;(B)才艺展示;(C)即兴创作。

      三试:(A)笔试:作品分析。

      【影视传媒系(数字媒体)】

      初试:(A)面试:艺术常识(B)面试:才艺特长展示(包括绘画、音乐、表演等项目,任选两项——工具、乐器自备)

      复试:(A)口试:构思阐述(B)面试:电脑上机测试()笔试:电脑常识

      三试:(A)笔试:广告作品分析(B)笔试:综合测试

      说明:

      “文学艺术基础知识”——考中外文学艺术基本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构思阐述”——按题目构思有情节、人物与表现手法的故事,给一定的构思时间;针对一段新闻段落或新闻素材阐述自己的观点。

      “即兴创作”——按照指定情景多人共同表现的情景小品,题目考试时指定。

      “才艺展示”——个人最有代表性的个性才华展示。

      “作品分析”——指定的文学作品文字分析或影视作品分析。

      “电脑常识”——信息与计算机基础知识简单书面或上机测试。

      【音乐系(音乐学)】

      初试:考声乐者:(A)两首歌曲;(B)必考钢琴或器乐,乐曲一首(自带乐器)。

      考钢琴者:(A)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B)必考声乐(歌曲一首)。

      考器乐者:(自带乐器)(A)两首乐曲;(B)必考声乐(歌曲一首)。

      复试:考声乐者:(A)两首歌曲;(勿与初试曲目重复)(B)必考钢琴或器乐(自带乐器),乐曲一首。

      考钢琴者:(A)练习曲一首(曲目可重复);乐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B)必考声乐,歌曲一首。

      考器乐者:(自带乐器)(A)两首乐曲(勿与初试曲目重复);加考视奏;(B)必考声乐,歌曲一首。

      三试:(A)视唱练耳;(B)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

      说明:声乐考试自带伴奏人员,需招考单位伴奏,需交纳伴奏费。

      【美术与书法系(书法方向)】

      初试:临帖:(A)指定碑帖对临;(B)自选碑帖背临

      复试:(A)创作:将指定内容写成书法作品;(B)口试:书法基础知识

      三试:文化素质书面测试

      【美术与书法系(美术学)】

      初试:(A)速写,考察基础造型能力。

      复试:(A)素描;(B)色彩。

      三试:(A)命题创作;(B)面试。

      说明:(1)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2)绘画工具与颜料自备。

      “速写”——为人物动态速写;“素描”为头像;

      “色彩”——为水粉、水彩静物写生;

      【舞蹈系】

      初试:(A)形体素质测试;(B)舞蹈基础:自备小节目表演;(C)乐感:听音乐即兴表演。

      复试:(A)基本功测试;(B)自备舞蹈表演。

      三试:舞蹈艺术常识测试。

      2,文化考试

      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持我校所发文化考试准考证(4月10日发出),到户口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考生文科应选择“3+历史、政治”科目组合,理科考生应选择“3+物理、化学”科目组合。广东省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组合为“3+历史”。(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

      【录取】

      1、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后,择优录取。

      2、有发表作品者优先录取。

      3、音乐专业按照专业分类的比例录取。

      4、在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注意事项】

      1、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均自理。

      2、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3、艺术类考生录取后不得转系。

      通讯地址:100875 北京新街口外大街l9号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或艺术与传媒学院111信箱)

      联系电话:(010)62209248

      网址:www.bnu.edu.cn 查询“艺术与传媒学院”

      http://admission.bnu.edu.cn

      云南艺术学院

      专业考试内容

      (一)、统考类各专业

      音乐学本科(师范类)

      (实行一次性考试)

      1、音乐素质测试(笔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音乐基础理论(笔试,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3、声乐演唱(自选歌曲1-2首,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4、键盘乐器或其他乐器演奏(内容自选,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美术学本科(师范类)

      (实行一次性考试)

      1、素描——造型准确,限用铅笔,光影表现(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色彩——限用水粉、水彩(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速写——结构比例准确(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4、绘画构图——命题、造型准确,在试卷上完成(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艺术设计本科

      (实行一次性考试)

      1、素描(写生)——造型准确,限用铅笔、光影表现(满分100分)。

      2、色彩(人物写生)——限用水粉、水彩(满分100分)。

      3、速写(人物写生)——限用铅笔或炭笔(满分50分)。

      4、设计(命题创作)——构思新颖、构图完整,限用水粉、水彩(满分100分)。

      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省外考生注意:已实行统考的省市,考生可在当地参加统考,我院认可所在省市的统考成绩;尚未实行统考的省市,我院将在当地设立考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请注意当地通知。

      (二)、非统考类各专业

      音乐表演本科

      演唱本科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加试。演奏本科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初试是对专业技能的初步测试。初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复试(加试)除对专业技能及相关条件进行进一步测试外,还需加考“音乐素质测试”和“基本乐理”,二科均为笔试,其中“音乐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基本乐理”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此外,本专业各方向的专业技能考试科目及内容如下:

      1、演唱

      初试(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演唱自选歌曲1首。

      复试(以满分130分计入总分):

      (1)自备演唱歌曲2首,由主考教师现场指定演唱1首,不得与初试演唱歌曲相同(满分100分)。

      (2)视唱(面试,满分30分)。

      加试(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形象自测,声带鉴定,嗓音测试。

      2、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古筝、竹笛、扬琴)

      初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演奏自选乐器1-2首。

      复试:(以满分130分计入总分)

      (1)复查初试内容、乐谱试奏(满分100分)。

      (2)视唱(面试,满分30分)。

      3、管弦(打击)乐器演奏

      a管乐

      初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演奏音阶、连音、吐音、练习曲1首、自选乐曲1-2首。

      复试(以满分130分计入总分):

      (1)复查初试内容(满分100分)。

      (2)视唱(面试,满分30分)。

      b弦乐(中、小提琴)

      初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1)演奏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三度、六度、八度、换指八度、换指十度的双音音阶。

      (2)练习曲2首(任选1首)。

      复试(以满分130分计入总分):

      (1)复查初试内容、协奏曲任选一乐章、乐谱视奏(满分100分)。

      (2)视唱(面试,满分30分)。

      c弦乐(大提琴、倍大提琴)

      初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1)演奏三个八度音阶一条及琶音、三度、六度、八度双音音阶。

      (2)练习曲2首(不同性质的各1首,倍在双音只拉三度)。

      (3)演奏大型乐曲及小型乐曲各1首,曲目自选。

      复试(以满分130分计入总分):

      (1)演奏大、小型乐曲各1首、视奏(满分100分)。

      (2)视唱(面试,满分30分)。

      4、键盘乐器演奏(含钢琴艺术指导)

      初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演奏音阶、琶音、和弦、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复试:(1)钢琴演奏:

      ①奏鸣曲一首(快板乐章)、复调作品一首、练习曲一首(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②视唱(面试,满分30分)。

      (2)手风琴演奏:

      ①练习曲、复调作品、乐曲各一首(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②视唱(面试,满分30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

      (初、复试一次性考试)

      (1)旋律写作(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视唱练耳(面试,三个升号和三个降号内)(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4)和声(笔试)(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5)器乐曲写作(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6)乐器演奏(以满分80分计入总分);

      (7)素质测试(口试)(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民族音乐表演专科

      1、民族音乐演唱(一次性考试)

      (1)演唱自选歌曲1-2首(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音乐综合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朗诵(内容自选,成绩参考)。

      2、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古筝、竹笛、扬琴,一次性考试)

      (1)演奏自选乐曲1-2首(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音乐综合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现代流行音乐表演(演唱、演奏)

      (1)演唱或演奏自选歌曲或乐曲1-2首,也可自弹自唱(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音乐综合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报考音乐表演的省外考生请注意,我院在河北、广东、湖南三省不设考点,考生必须到云南艺术学院参加考试。贵州省在当地设考点,考试与当地艺术类考点和考试时间同步进行。

      音乐学本科(专业类)

      (1)音乐素质测试(笔试,参加全省师范类统考,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音乐基础理论(笔试,参加全省师范类统考,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3)音乐基础知识论文写作(笔试,以满分120分计入总分);

      (4)艺术常识考试(面试,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5)乐器演奏(以键盘乐器、民族乐器为主,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也可演唱歌曲一首。

      绘画本科

      (实行一次性考试)

      (1)素描——石膏像写生,限用铅笔,光影表现(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色彩——水粉或水彩静物写生(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创作——命题,强调人物造型,注重场面、环境描绘(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雕塑本科

      (实行一次性考试)

      (1)素描(石膏)——造型准确,限用铅笔,光影表现(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色彩(静物)——限用水粉或水彩(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泥塑——临摹石膏头像,考场提供塑泥(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表演本科

      1、表演方向

      初试(满分120分,成绩带入总成绩):

      (1)形象素质测试:①整体形象目测(30分);②身高及身体比例测量(10分);③形体软开度测试(10分);④声音素质测试(10分)。

      (2)表演综合素质测试(演唱、舞蹈表演所需音乐伴奏磁带或CD碟自备):①自选歌曲演唱(10分);②自选舞蹈表演(10分);③自选文学作品朗诵(20分);④自选小品表演(20)。

      复试(复试为命题考试,考题在考生办理复试手续的同时抽取;满分130分,成绩带入总成绩):

      (1)命题文学作品朗诵(60分);

      (2)命题小品表演(70分)。

      三试(三试为即兴命题考试,考题在现场抽取,满分150分,成绩带入总成绩):

      (1)即兴命题文学作品朗诵(70分);

      (2)即兴命题小品表演(80分)。

      2、时装模特方向

      初试(成绩带入总成绩;满分200分):

      (1)形象素质测试(100分);①整体形象目测(50分);②身高及身体比例测量(50分)。

      (2)形体素质测试(100分)。①形体软开度测试(50分);②自选舞蹈表演(50分)。

      复试(成绩带入总成绩;满分150分):

      (1)普通话水平测试(50分);

      (2)形体及舞蹈动作模仿(50分);

      (3)模特台步模仿及展示(50分)。

      报考表演专业的省外考生请注意,吉林、辽宁、黑龙江三省的考点设在吉林艺术学院戏剧学院;山东考点设在青岛六中。

      导演本科(广播电视编导方向)

      初试(满分160分,初试成绩带入总成绩):

      (1)体测、目测(30分);

      (2)口试(包括朗诵、文艺电影常识回答)(40分);

      (3)自选小品(50分);

      (4)摄影作品分析(40分)。

      复试(复试满分160分,成绩带入总成绩,即兴命题现场抽取):

      (1)影视作品分析(80分);

      (2)命题小品(80分);

      三试:电视导演素质测试(满分80分,成绩带入总成绩)。

      注:贵州考点设在贵州大学艺术学院。

      戏剧文学本科

      (不分初复试)

      (1)记叙文写作(150分);

      (2)文艺作品评论(100分);

      (3)表演素质测试(自选小品表演,60分);

      (4)普通话素质测试(自选文学作品朗诵,50分);

      (5)形象素质测试(40分)。

      舞蹈学本科

      1、舞蹈教育方向(总分300分)

      (1)素质测试(基本素质、技术技巧,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自选舞蹈片断(限2分钟以内,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3)模仿(含节奏测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4)视唱(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5)舞蹈教学常识、教学能力(口试,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2、舞蹈表演方向(总分300分)

      初试:(1)素质测试(基本素质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自选舞蹈片断(限2分钟以内,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复试:(1)基本技术技巧部分(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2)模仿与视唱(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模仿40分、视唱30分);

      (3)即兴表演(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4)自选舞蹈片断(限2分钟以内、与初试内容不能重复,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报考舞蹈学专业的省外考生注意,四川、重庆、贵州、辽宁、陕西的考生必须到昆明本院参加专业考试;广西区委托广西艺术学院代考,西藏区我院将设立考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请注意当地通知。

      舞蹈编导本科

      初试:(1)自选舞蹈片断(限2分钟以内,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模仿(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复试:(1)命题即兴表演(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乐理(笔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3)命题结构(笔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注:经云南省教育厅同意,今年报考我院舞蹈类各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可参加全省“三校生”考试,由省里单独命题、单独考试(不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时间由省招办另行通知。省外报考本院的考生可直接到我省参加文化考试,也可在当地参加普通高考(录取控制线不超过我省)。凡同时报考省外舞蹈类的考生,文化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电脑音乐制作专业

      (高等职业专科)

      (1)歌曲写作(为指定歌词谱曲,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视唱练耳(面试,三个升号和三个阵号内,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音乐基础理论(含基本乐理及和声基础知识,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4)键盘乐器演奏(曲目自选,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艺术设计专业

      (高等职业专科)

      (1)素描(写生)——造型准确,限用铅笔,光影表现。(满分100分)

      (2)色彩(静物写生)——限用水粉、水彩(满分100分)。

      (3)速写(人物写生)——限用铅笔或炭笔(满分50分)。

      (4)设计(命题创作)——构思新颖、构图完整,限用水粉、水彩(满分50分)。

      播音与节目主持专业

      (高等职业专科)

      初试(满分200分,成绩带入总成绩):

      (1)形象素质测试:①整体形象目测(30分);②身高与身体比例测量(10分);③声音素质测试(20分)。

      (2)专业素质测试:①自选文学作品朗诵(80分);②自选小品表演(60分)。

      复试(满分150分,成绩带入总成绩):

      (1)命题文学作品朗诵(80分);

      (2)命题说话(70分)。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

      地址:昆明市西郊麻园9号

      电话:0871-5353132 5342460

      邮编:650101

      解放军艺术学院

      招生专业

      1、面向全国招收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本科);

      2、面向全国、全军招收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本科);

      3、面向全国、全军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

      声乐招收美声、民族、通俗唱法考生,器乐乐种见我院简章;

      4、面向全国招收绘画专业(油画,本科);

      5、面向全国招收舞蹈表演专业(中专)。

      报考条件:20周岁以下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和22周岁以下服现役满一年的士兵可报考(其中绘画专业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和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11-12岁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报名办法和时间:考生持在校证明、户口薄或身份证(部队士兵考生持士兵证和团以上政治机关证明)、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到学院报名。

      考试办法:报考本科的考生须先参加本院组织的专业考试,通过专业考试后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全军文化统考。报考中专的考生须通过本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后再参加本院的文化考试。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

      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1

      电 话:010-66869061、62176610(地),0201-869061(军)

      82216390(深圳)

      E-mail: webmaster@chinaedunet.com

      广西艺术学院

      招生专业

      演奏、演唱、音乐教育、作曲、舞蹈

      专业考试科目

      演奏、演唱:乐理、听音、主科、视唱

      音乐教育:乐理、听音、主科、视唱

      作曲:乐理、听音、视唱、作曲、和声

      舞蹈:表演两个不同风格的舞段、即兴表演

      录取规则

      在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调档排序的办法是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有相关科目要求。

      地址

      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邮编530022

      联系方式

      电话0771-5306502、5333126传真0771-5302178

      电子信箱:gxaczsb@yahoo.com.cn

      网址:www.gxac.gx.cn

      南京艺术学院

      报名考试办法

      ●江苏省考生

      1、报考我院美术学院绘画(国画、油画、版画、壁画)专业;设计学院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室内设计、装饰设计、多媒体设计、首饰设计、陶艺设计、漆艺设计、染织设计、会展设计等)专业、工业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尚美学院艺术设计(印刷品艺术、多媒体与网页、数码影视艺术、影视舞台美术、建筑艺术设计)专业、摄影专业;演艺学院艺术设计(舞美、服装、化装艺术)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手续,并领《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凭此通知书按时到省招办指定的统考考点参加江苏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具体规定详见江苏省招办的有关通知)。

      2、报考音乐学院、爱乐学院、电影电视艺术系、舞蹈系、演艺学院(音乐表演、艺术管理、表演、舞蹈专业)、美术学院(雕塑、美术学专业)、设计学院(动画、设计艺术学、服装展示专业)、尚美分院(动画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手续,并领取《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凭此通知书按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到我院上述各二级院、系指定的考点报名并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各二级院、系招生计划、考试科目、报名及考试时间等具体安排见附表一至附表九。

      3、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学院音乐表演专科、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明星班)专科、表演专科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的要求可参见附表九。

      4、专业加试报名时须交验江苏省《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版照片三张,并须缴报名、专业考试费:初、复试各100元,雕塑、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动画、服装展示专业不分初、复试,一次性报考费120元(暂定)。

      ●外省考生

      1、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外省考生均须参加本院在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各二级院、系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具体安排见本简章附表一至附表九。所有考生均可报考两个以上专业,也可跨二级学院或系报考。

      2、交验材料: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或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版照片三张。专业考试费:初、复试各100元,不分初、复试考试的专业120元(暂定)。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港、澳、台地区的考生,可向我驻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入境后,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与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同址,电话:020—37628695、37626581)或福建省暨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电话:0591—7843064),也可到香港考试局(电话:23280061)、香港中国旅行社、澳门中华教育会(电话:333611)、澳门中国旅行社、北京考试院报名(电话:010—62114253、62121932)。考生应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时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文化考试

      专业成绩合格者,凭学院发给的“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指定的招生办公室报名,按照户口所在省对艺术类考生的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生源不足从其他专业调剂。具体录取原则待定。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查实清楚。五月份考生可登陆学院的网站或拨打招生电话查询招生录取办法及其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电话:(025)83498055

      学院网址:http://www.njarti.edu.cn

      华南师范大学(外省招生)

      招生专业

      音乐系 音乐学舞蹈学 音 乐 表 演

      考试科目及要求

      1、 音乐学专业:

      视唱练耳(视唱、模唱、听音笔试)、乐理(笔试,内容包括记谱号、音程、和弦、调式等)。

      以声乐、钢琴、器乐为主考项,考生选其中一项为主考。

      声乐——以声乐为主考项的考生,须演唱中外艺术歌曲3首;以钢琴、器乐为主考项的考生须演唱歌曲1首;

      钢琴——以钢琴为主考项的考生,须演奏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复调一首,加视奏;

      器乐——以器乐为主考项的考生,须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乐器自备)。

      除主考项外,考生还可以加试舞蹈、器乐(乐器自备)及钢琴。

      2、舞蹈学专业:

      ①自选舞蹈片断(时间限3分钟内完成,可选古曲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

      ②舞蹈基本功测试

      ③模仿

      ④ 即兴舞蹈

      ⑤ 音乐感觉测试(音高、节奏感及音乐记忆)

      ⑥笔试 [ 舞蹈艺术常识,音乐基础知识(基本乐理、对乐器的辩别等)]

      ⑦声乐(演唱中外歌曲1首)。

      录取办法

      4月初由我办发出考生专业术科考试成绩单,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我校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专业术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适当降低。

      奖学金及毕业就业

      1、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别为2300元、1500元、8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0%;创新奖分4等,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

      2、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就业。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咨询电话:(020)85211098(招生办)、85211336(音乐系)

      邮编:510631

      网址:http://zsb.scnu.edu.cn

      新疆艺术学院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高中、高等音乐院校附中、中等艺校或中师应届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2周岁,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的未婚青年(包括归国华侨、港澳地区青年)均 可报考。

      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二、录取特点

      各类科目的考试均以百分制计分。音乐六系、舞蹈表演本科考生,在文化课达到录取分数线,专业基础课及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器乐专业视奏按10%计入专业成绩)排队择优录取。音乐教育本科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录取分数线,专业基础课格的前提下,按结构分排队择优录取(结构分比例:专业课50%,专业基础课20%,文化课30%)。

      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办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8号

      邮 编:830001

      电 话:(0991)2622909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坐10路公共汽车可直达学校。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专业设置及考试内容

      音乐系

      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初试:1.乐理 2.视唱练耳(口试: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的曲例。笔试:听写单音、音程、节奏、和弦与和弦连接、单声部及简单二声部曲调)3.歌曲写作(为指定歌词谱曲)

      复试:1.基础和声 2.器乐曲写作(将指定的音乐主题发展成小型器乐曲)3.面试:钢琴演奏(练习曲、复调、乐曲各一首,亦可加试其他乐器)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和音乐创作能力,具备培养本专业的条件,能演奏一种乐器(最好是钢琴),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青年(婚否不限)。

      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

      (电子音乐)初试:1.乐理 2.视唱练耳(口试: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的曲例。笔试:听写单音、音程、节奏、和弦与和弦连接、单声部及简单二声部曲调)3.歌曲写作(为指定歌词谱曲)

      复试:1.基础和声 2.音响听辨与分析3.面试:钢琴演奏(练习曲、复调、乐曲各一首,为指定旋律片段即兴伴奏,亦可加试其他乐器)

      音 乐 学初试:1.乐理 2.视唱练耳:视唱与听写 3.音乐学基础(含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知识)

      复试:1.音乐评论(围绕题目写一篇音乐评论短文)

      2.面试: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亦可加试其他乐器)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和音乐创作能力,掌握一定的音乐基础知识,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善于思考,逻辑性较强,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青年(婚否不限)。

      音乐学(钢琴调律)初试:1.乐理 2.视唱练耳(视唱与听写)

      复试:1.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2.音乐声学基础与听力测试(笔试)

      3.手工制作(临场命题)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和钢琴演奏水平,具备培养本专业的条件,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

      音乐表演演 唱初试:演唱(自选曲目一首)

      复试:1.演唱(自选歌曲二首,曲目与初试不得重复) 2.视唱练耳(视唱与听写) 3.乐理五官端正,声音本质好,无耳鼻喉疾病,能完整地演唱歌曲(美声、民族唱法不限),具备培养专业演唱人才的条件,身高一般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

      管弦乐器演奏初试:乐器演奏(自选音阶、琶音一条,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复试:1.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二首) 2.视奏 3.视唱练耳(视唱与听写) 4.乐理有较好的演奏水平,具备本专业的培养条件,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

      1.管弦乐器演奏专业:

      ①木管 ②铜管 ③小提琴、中提琴 ④大提琴⑤低音提琴

      2.中国乐器演奏专业:

      ①吹管乐 ②弹拨乐 ③二胡 ④大提琴、低音提琴

      ⑤民族打击乐

      中国乐器演奏初试:乐器演奏(自选音阶、琶音一条,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打击乐:小军鼓、排鼓演奏(练习曲或乐曲)

      复试:1.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二首) 2.视奏 3.视唱练耳(视唱与听写) 4.乐理

      打击乐:小军鼓、排鼓演奏(练习曲或乐曲)。另加试其他乐器或音高乐器。

      键盘乐器演奏初试:钢琴演奏(音阶、琶音四个八度;练习曲、复调各一首);

      复试:1.钢琴演奏:⑴乐曲一首;⑵大型乐曲一首(指奏鸣曲或协奏曲的快板乐章或大型变奏曲) 2.视奏 3.视唱练耳(视唱与听写) 4.乐理

      职教学院音 乐报考音乐表演的考生可兼报音乐专科,不再单独考试。按所报专业方向(演唱、管弦、中国乐器、键盘)的专业成绩高低混合排队,发文化课通知。在职教学院办学,可专升本。招生要求同音乐表演本科。

      戏剧系

      表 演初试:1.朗诵(自备文学作品一篇,散文、寓言故事任选) 2.表演(命题集体小品)

      复试:1.朗诵(自备文学作品一篇,内容不得与初试重复) 2.表演(命题表演练习)

      3.演唱(自备歌曲一首) 4.形体(自备舞蹈或武术)

      三试:表演(命题小品、即兴练习) 五官端正、形体协调,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声音本质较好,发声器官无疾患,矫正视力在1.0以上,具备本专业的培养条件,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

      身高:男一般在1.72米以上,女一般在1.60米以上。

      播音与主持艺术初试:1.朗诵(文学作品一篇,散文、寓言故事任选) 2.艺术特长展示(舞蹈、

      声乐任选其一)

      复试:1.朗诵(自备文学作品一篇,内容不得与初试重复) 2.即兴主持或评述

      三试:笔试(命题散文写作)

      导 演初试:1.命题集体小品 2. 朗诵(文学作品一篇,散文、寓言、故事任选)

      复试:1.命题小品 2.编讲故事

      三试:笔试(作品分析) 五官端正,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培养导演专业人才的条件。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青年(婚否不限)。

      戏剧影视文学1.命题叙事散文写作 2.戏剧故事写作 3.戏剧影视评论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青年(婚否不限)。

      职教学院表 演报考表演本科的考生可兼报表演专科,不再单独考试。在职教学院办学,可专升本。同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的考生可兼报播音与主持艺术专科,不再单独考试。

      在职教学院办学,可专升本。

      音乐教育系

      音乐学(师范类)初试:演唱、乐器演奏(自选歌曲、乐曲各一首)

      复试:1. 演唱、乐器演奏(自选歌曲、乐曲各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有舞蹈专长者可加试) 2.乐理 3.视唱练耳 具备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的培养条件,无耳喉疾患,年龄在25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

      音乐学

      (音乐与音响导演)初试: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1.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

      2.乐理 3.视唱练耳 4.和声基础 5.面试(综合艺术素养)具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和乐器演奏能力(最好为键盘乐器),具备本专业所需的综合艺术素养,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青年(婚否不限)。

      艺术文化系

      公共事业管理

      (文化艺术管理)1.艺术评论(影视评论) 2.艺术基础知识

      注:在经过两年的基础课学习之后,经双向选择,将分为艺术管理、艺术传播、文化产业、文化法学、文化经纪人、对外文化交流管理、体育文化等方向。其中131名之后15个名额只招济南市区走读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一定的管理素质,较强的艺术鉴赏力,以及较突出的评论写作能力,知识面较广,年龄不限。

      广播电视编导1.影视评论 2.艺术基础知识

      注:在经过两年的基础课学习之后,经双向选择,将分为文艺编辑、电视编辑、音频编辑等方向。

      舞蹈系

      表演(舞蹈)初试:1.基本条件测试 2.舞蹈表演(自选成品或片段) 3.节奏测试

      复试:1.基本功测试 2.舞蹈表演(自选成品或片段,不得与初试相同) 3.即兴表演 具备舞蹈专业人才的培养条件,年龄在20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身高比例协调,其中男一般身高1.72米以上;女一般身高1.60米以上。

      舞蹈表演的音乐伴奏道具均自备。

      职教学院舞 蹈报考表演(舞蹈)本科的考生可兼报舞蹈专科,不再单独考试。

      在职教学院办学,可专升本。

      戏曲系

      戏曲表演艺术

      京 剧初试:1.唱、念、做、打

      复试:1.自选剧目片段(10-15分钟) 2.乐理 3. 视唱练耳(视唱与模唱)五官端正,形体协调,无耳、鼻、喉疾病,有一定专业基础,具备培养本专业戏曲表演人才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青年(婚否不限)。

      吕 剧

      文、武场演奏初试:自选音阶、琶音、练习曲、乐曲(或戏曲音乐片段)各一首

      复试:1.自选乐曲或戏曲音乐片段一首(演奏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2.视奏 3.乐理 4. 视唱练耳(视唱与听写)具备一定的演奏技能和培养条件,年龄在24岁以下的未婚青年(文、武场演奏年龄在35周岁以下)。注:1.文武场演奏方向包括:京胡、京二胡、月琴、三弦、坠琴、戏曲打击乐;2.中国乐器演奏方向包括:二胡、高胡、琵琶、古筝、三弦、扬琴、柳琴、阮、唢呐、笛子、笙、大提琴、贝司。

      中国乐器演奏

      戏曲学

      (戏曲文化传播)1.艺术评论(戏曲或戏剧评论)2.艺术基础知识3.演唱歌曲、戏曲、朗诵或器乐演奏任选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强的艺术鉴赏力,以及较突出的评论写作能力,知识面较广,年龄在25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

      戏剧系 电话:0531-6423623。

      音乐教育系 电话:0531-6423624。

      音乐系电话:0531-6423680。

      美术教育系

      电话:0531-6423624。

      美术设计系

      电话:0531-6423625。

      艺术文化系

      电话:0531-6423626。

      舞蹈系

      电话:0531-6423595。

      戏曲系

      电话:0531-6423597。

      职业教育学院

      电话:0531-6423630、6404526。

      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国际创意设计学院

      电话:0531-6565439、6423253、6423263。

      吉林艺术学院

      专业考试内容

      1、音乐学院

      音乐学专业

      初试:钢琴(或其他乐器)及面试。

      复试:乐理、和声、音乐短评、音乐常识。

      音乐教育专业

      乐理、演唱歌曲一首(考生自备歌曲两首,抽签演唱其中一首)。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初试:钢琴及面试。

      复试:作曲(主题发展、歌曲创作)。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

      初试:演唱歌曲二首(中、外歌曲不限)。

      复试:演唱歌曲二首(中外歌曲不限,与初试曲目不同)。

      音乐表演专业(钢琴)

      初试: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以上,含740)、复调作品一首(三声部)、小型乐曲一首(中、外不限)。

      音乐表演专业(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初试:音阶和琶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不加伴奏)、视奏(教师现场指定)。

      复试:乐曲一首(与初试不同)。

      音乐表演专业(民族乐器演奏)

      初试: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不加伴奏)、视奏(教师现场指定)。

      复试:自选乐曲二首(与初试不同,抽签演奏其中一首)。

      加试:凡参加复试考生,一律加试视唱听音。表演专业加试基本乐理、面试,声光专业考生加试形体。

      3、美术学院

      初试:考生持本人近期作品(素描、色彩各两幅),经口试(文艺常识)、面试(形象、色盲检查等)后当场确定参加复试资格。

      复试:①素描(静物);②色彩(静物);③创作;④中外作品赏析。

      4、设计学院

      初试:考生持本人近期作品(素描、色彩各两幅),经口试(文艺常识)、面试(形象、色盲检查等)后当场确定参加复试资格。

      复试:①素描(静物);②色彩(静物);③基础设计。

      表演专业

      初试:①演唱(自备歌曲一首);②形体(自备舞蹈、体操、现代舞或武术一段);③集体表演练习(根据主考教师要求进行)。

      复试:①朗诵(自备诗歌、散文、寓言或小说一篇,3分钟内);②双人小品(根据考生具体情况,由主考教师当场出题进行)。

      三试:①命题双人小品;②特长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方可进行)。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①演唱(自备歌曲一首);②形体(自备舞蹈、体操、现代舞或武术一段);③朗诵(自备诗歌、散文、寓言或小说一篇)。

      复试:①即兴播音;②即兴讲故事。

      三试:①即兴主持;②即兴演讲。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初试:①命题作文;②文艺基础知识。

      复试:①作品改写(小小说改编为戏剧小品);②口试。

      舞蹈学专业(舞蹈理论)

      初试:①舞蹈基本常识(笔试);②面试。

      复试:①音乐基础理论、音乐常识(笔试);②舞蹈即兴编、表能力测试;③舞蹈评论(笔试)。

      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

      初试:①舞蹈基本功;②模仿能力测试;③民间舞组合或剧目表演。

      复试:①舞蹈即兴编、表能力测试;②视唱、节奏测试;③面试。

      舞蹈编导专业(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初试:①舞蹈基本功测试;②舞蹈即兴编、表能力测试;③自编小品表演(自备音乐带)。

      复试:①编舞能力测试(根据指定主题或音乐编舞);②基本乐理知识测试(笔试);③面试。

      专业考试内容

      5、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参加我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学院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者,均可兼报相关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参加省内其他高等院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者,也可兼报。

      6、动画学院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参加我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专业考试或参加省内其他高等院校组织的美术专业加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者,均可兼报。

      注意事项

      1文理科均可报考,外语限英、日语种,文科考生数学成绩只作参与,不计入总分。

      2非表演类专业的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按4∶6的比例核算后的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外语成绩作适当要求。

      3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旅费自理。

      4考试用具、材料自备(钢琴除外)。

      5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6音乐专业考生入学后,学习期间所用乐器一律自备(钢琴交租用费)。

      7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内未达到学院规定要求者,将取消学籍。

      8家住长春市的考生如被录取,原则上走读,交通费自理。

      吉林艺术学院

      通讯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号

      邮政编码:130021

      咨询电话:学院总机:0431-5643220

      5649101 5649102 5649103

      学院招生办:0431-5677831

      总机转5010

      音乐学院:0431-5677832

      总机转2006-2011

      美术学院:总机转6018、6019

      设计学院:0431-5668374 5921324

      总机转3008、3009

      戏剧学院:总机转5025、5026

      舞 蹈 系:总机转6028、6023

      高职学院:0431-5620034

      动画学院:0431-5797703 5797705

      华东师范大学

      艺术特长生招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且具有舞蹈、声乐、民乐及管弦乐特长的学生。其中艺术特长项目要求:

      舞蹈:经过较正规的训练,有一定的舞蹈基础及表演能力。

      声乐:具有较好的音质、音准和能与别人融合的音色,能识谱,有参加合唱队经历或具有独唱表演能力。

      民乐:熟练掌握一门民乐乐器的演奏。

      管弦乐:熟练掌握一门乐器的演奏。

      二、面试内容

      1、面试内容:

      舞蹈

      初试:① 个人基本条件;②表演一段1-3分钟的舞蹈。

      复试:① 即兴;②节奏;③ 模仿;④表演一段1-3分钟的舞蹈(不能与初试重复)。

      声乐

      初试:唱歌能力测试(演唱歌曲一首,可用伴奏或伴奏带)。

      复试:① 歌唱技能测试(演唱歌曲一首,歌曲不能与初试重复);

      

       ② 视唱技能测试(简谱、五线谱视唱考生自选);

      民乐

      初试:演奏曲目一首。

      复试:① 演奏曲目一首。(不能与初试重复);

      

       ② 现场视奏;

      

       ③ 基本乐理考试。

      注:民乐项目,除古筝,扬琴以外,其它项目均可报名

      管弦乐

      初试:演奏曲目一首

      复试:① 演奏曲目一首(不能与初试重复)

      

       ② 现场视奏

      

       ③ 基本乐理考试

      三、录取

      经我校艺术特长测试认定为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学校在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相应的优惠录取政策。

      五、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大学生中心606、608室),邮编:200062;电话:021—62232607(带传真);021—62232934

      艺术教育专业(儿童综合艺术教育方向)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综合艺术特长的人才,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学校与机构输送从事儿童综合艺术教育的教师和社会工作者。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艺术教育专业,本科,学制四年,面向华东六省一市总招生40名,其中上海招生25名,其他省市招生15名,学费每学年7500元。

      三、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者。

      四、考试科目:

      ①音乐潜能测试(演唱自选歌曲一首;音乐潜能——听音模唱、节奏模仿等);

      ②乐理测试;

      ③形体动作模仿;

      ④专业特长测试(三项中任选一门:a声乐——演唱二首歌曲;b器乐——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乐器限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小号、黑管、长笛、二胡、琵琶、扬琴、竹笛;福建考点乐器限钢琴、手风琴;c美术——素描和色彩);

      五、计分与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音乐潜能占20%,乐理占20%,形体动作模仿占10%,专业特长测试占50%。学校按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和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有关省市招办备案,同时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

      考生必须参加2004年全国普通高考,其中文科类考生数学卷成绩不计入文化考试成绩,理科类考生和不实行文理科分类高考的考生数学卷成绩计入文化考试成绩。

      考生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高考成绩达到省级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后,以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200×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50%)×200】

      六、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330室(200062)

      公交线路:67、69、754、224、909、829;轻轨金沙江路站。

      联系电话:021-62222607

      报名表下载网址: www.ecnu.edu.cn/zsb

      音乐学专业

      华东师范大学地处上海,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音乐学专业隶属我校人文学院艺术教育系。艺术教育系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具有较高的水平,音乐学专业设有音乐学硕士点。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全面文化素质和实践能力,全面传授音乐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培养高等学校及中等学校的音乐教师和专业音乐工作者。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者。

      三、考试科目:

      钢琴声乐方向:

      初试:①钢琴——演奏一首练习曲或乐曲;

       ②声乐——演唱一首艺术歌曲;

      复试:①钢琴——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钢琴主项考生须加试视奏,曲目由校方提供);

       ②声乐——演唱艺术歌曲二首(声乐主项的考生演唱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③乐理和视唱练耳。

      管弦乐方向:

      初试:①管弦乐——演奏一首练习曲或乐曲;

      复试:①管弦乐乐曲演奏——演奏乐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②管弦乐练习曲演奏——演奏练习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③乐理和视唱练耳。

      六、计分与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初试成绩不进入最后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复试各门考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例为:钢琴声乐方向主项60%,副项25%,乐理和视唱练耳占15%。管弦乐方向乐曲演奏60%,练习曲演奏25%,乐理和视唱练耳占15%。

      学校按考生报考的不同专业方向,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有关省市招办备案,同时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根据钢琴声乐方向前20名中上海考生与外省市考生比例确定该方向上海招生计划和外省市招生计划,管弦乐方向前10名中上海考生与外省市考生比例确定上海计划和外省市招生计划,。

      考生必须参加2004年全国普通高考,其中文科类考生数学卷成绩不计入文化考试成绩,理科类考生和不实行文理科分类高考的考生数学卷成绩计入文化考试成绩。

      上海生源考生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高考成绩达到市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后,以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300×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30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他省市生源考生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高考成绩达到省级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后,以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艺术教育系音乐学专业(200062)

      公交线路:67、69、754、224、909、829;轻轨金沙江路站。

      联系电话:021-62233628; 传真电话:021-62607703;

      报名表下载网址:www.ecnu.edu.cn/zsb。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培养目标

      为上海市和国内各级电台、电视台及港、澳与海外华语传媒培养具有专业素质、艺术素质、文化素质的新闻主持和播音、出镜记者、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及礼仪公关活动主持人。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者。

      根据专业需要,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方向考生报考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 (2)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

      (3) (3)热爱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有一定的艺术特长。

      三、考试科目:

       1.专业初试科目:

      (1)自备300——500字数的文学作品朗诵,当场播读一段或一篇指定稿件。

      (2 )根据指定题目在规定时间内作准备,进行即兴单向表达,或当场回答主考问题。

       2.专业复试科目:

      (1)阅读指定文章在规定时间内作准备,当场发表评述。

      (2)按提示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准备,进行模拟主持。

      (3)命题作文。

      四、计分与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成绩每门满分为100分,初试科目成绩计入最后专业总成绩中,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学校按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和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有关省市招办备案,同时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

      考生必须参加2004年全国普通高考,其中文科类考生数学卷成绩不计入文化考试成绩,理科类考生和不实行文理科分类高考的考生数学卷成绩计入文化考试成绩。

      考生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高考成绩达到省级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后,以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500×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50%)×500】

      五、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系(200062)

      公交线路:67、69、754、224、909、829;轻轨金沙江路站。

      联系电话:021-62232935

      报名表下载网址: http://www.ecnu.edu.cn/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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